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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2020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核办法

日期: 2020-07-02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学校疫情防控,保障广大考生和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期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平稳有序,根据教育部、北京市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确保安全性,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切实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确保公平性,严格组织管理,坚决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的公平公正。

确保科学性,严格考核标准,坚持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机构

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工作在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领导小组由外国语学院院长、分党委书记、主管院长和硕士研究生导师代表组成。

三、材料提交

考生须于7月7日12:00前,将以下材料发送至邮箱 ruc_waiyuan2020@163.com,须提交的材料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

(1)有效的身份证件正反面扫描件/照片;

(2)现场确认后打印的《报名信息表》扫描件/照片;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

(1)往届生须提交有效的教育部认证报告电子文件及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照片、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2)应届生须提交每学期均已注册的学生证扫描件/照片、加盖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照片;

(3)在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扫描件/照片;

(4)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要签署“承诺书”,承诺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处分,各科成绩合格,能够按期取得本科毕业证、本科学位证。入学报到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本科毕业证书、本科学位证书原件(境外接受高等教育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如不能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学历学位证书认证书),取消录取资格;

4.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应试承诺书》扫描件;

5.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信;

6.外语水平证明扫描件/照片。

注:未在规定时间内发送报名材料者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四、考核安排

    1. 在线报道和双机位连线预演:7月9日


    2. 初试考核:

科目

考试时间

总分值

合格分值

翻译硕士英语

7月11日下午

100分

60分

英语翻译基础

7月12日9:00-9:30

150分

90分

汉语写作与百科知识

7月12日9:40-10:10

150分

90分

   3.复试考核:

科目

考试时间

分值

合格分值

专业水平及综合素质面试

7月18日 9:00开始

150分

90分

外语听力和口语水平面试

50分

30分


注:1. 对于初试各科考试均合格的考生,我院会按照考生初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

      2. 初试、复试各科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方有录取资格;

      3. 对于初试、复试各项成绩均合格的考生,我院将汇总考生各科目复试成绩,并按照学校规定在各学院网站公示。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满分+复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满分)*100

      4. 每位拟录取考生都必须经过我院规定的所有考核环节。我院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初试和复试总成绩、考生的科研能力情况、导师意见等,综合审查后择优录取。

      5.拟录取名单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按照教育部要求进行公示。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最终录取名单须经教育部审核批准。

五、考核说明

1. 在线考核(含面试、笔试)须一律采取“双机位”,“第一机位”采集考生音、视频源(考生正前方),“第二机位”采集考生“第一机位”显示器及考生所处环境的整体情况(右后方45°),“第二机位”须可自由移动,考试过程中考生须根据考官指令随时变换机位位置。初试、复试全过程录音、录像。

2. 考生应按照我院通知的考试时间准时参加远程在线考试的备考,无特殊原因未按照考务人员通知时间到场备考的,迟到20分钟以上或考试过程中未经考务工作人员同意擅自操作考试终端设备退出考试考场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六、违规处理

考生应诚信应试。提前认真阅读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和《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以及中国人民大学和报考学院发布的相关招考信息。须知晓: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行为;为他人实施组织作弊提供**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的试题、答案的行为;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都将触犯刑法。

对在考试过程中,违反诚信、规范应试相关规定者,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将取消考试成绩或录取资格,触犯法律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3个月内,我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研究生招生考试内容属于国家机密级。考试过程中禁止录音、录像和录屏。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以任何形式录制、复制或传播与学院考试相关的内容。考试过程中,所有涉考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对考试过程和内容保密。

七、咨询方式

电话:010-62511752

邮箱:ruc_waiyuan2020@163.com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中国人民大学 明德国际楼507办公室

八、本实施办法由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中国人民大学2020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诚信应试承诺书.doc


外国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