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院2023年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档与户籍等工作的通知
日期: 2023-06-19
外国语学院2023年拟录取研究生:
按照教育部规定,对拟录取研究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研究生录取工作的必要步骤,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综合素质,保证入学新生思想政治素质的重要手段。结合2023年研究生录取工作实际,学校、学院现开展对2023年拟录取研究生思政考核工作,对考核合格者发放录取通知书。
按照学校研究生院工作安排,外国语学院2023年拟录取研究生的调档、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知,将于近期统一寄出,请各位考生注意查收,并按要求以特快专递方式寄送相关材料,以便学院和学校进行考核。
同时,学院也将有序开展2023年拟录取研究生党、团组织迁转,户籍迁转及学费缴纳等相关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调档
1、统招统分的拟录取考生
培养方式为统招统分的拟录取硕士研究生必须将本人全部人事档案转到我校。
(1)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考生:
由考生所在学校院系党委(党总支)出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参见附件),于7月8日之前寄达纸质版原件至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国际楼503办公室,邮编:100872,收件人:陈老师,010-82509303。学院党委根据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鉴定意见,参照学校《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要点》进行考核。
由外校考取我院的应届毕业生考生,由所在学校将考生人事档案备齐,于7月中旬前将考生档案材料寄至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团学办公室(地址同上一条)。请考生与本校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好档案寄送事宜。
由我校其他院系推免或考取到我院的学生、我院应届毕业生推免或考取本院的学生,可直接将本院系党委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参见附件)交至外国语学院党团学办公室(明德国际楼503),无需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2)未参加工作的非应届生:
毕业后户档保留在学习单位,本人没有工作单位:由学习单位出具一份在校期间鉴定表、居住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一份鉴定表。如果学校可以证明考生毕业后至今的相关情况,可以只由学习单位出具一份鉴定表。
毕业后户档派遣回生源地,本人没有工作单位:
毕业两年以内的(含两年),由学习单位出具一份在校期间鉴定表、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一份鉴定表、档案保管单位出具一份鉴定表。
毕业两年以上的,由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一份鉴定表、档案保管单位出具一份鉴定表。
鉴定表于7月8日之前寄达纸质版原件至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国际楼503办公室,邮编:100872,收件人:陈老师,010-82509303。
人事档案于7月中旬前将考生档案材料寄至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团学办公室(地址同上一条)。
(3)参加工作的非应届生:
毕业两年以内(含两年)且档案与人事关系都在单位的,由学习单位出具一份在校期间鉴定表、单位出具一份鉴定表。
毕业两年以内(含两年)且档案与人事关系不在同一单位的,由学习单位出具一份在校期间鉴定表、单位出具一份鉴定表、档案保管单位出具一份鉴定表。
毕业两年以上且档案与人事关系都在单位的,由单位出具一份鉴定表。
毕业两年以上且档案与人事关系不在同一单位的,由单位出具一份鉴定表,档案保管单位出具一份鉴定表。
鉴定表于7月8日之前寄达纸质版原件至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国际楼503办公室,邮编:100872,收件人:陈老师,010-82509303。
人事档案于7月中旬前将考生档案材料寄至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团学办公室(地址同上一条)。
(4)其他:
若鉴定期内更换多个工作单位,各单位均须出具鉴定表,鉴定时间应接续不中断,按第(3)条办理。
若鉴定期内有待业、工作等多类情况,按不同类别出具鉴定,鉴定时间应接续不中断。待业期内,由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出具一份鉴定表、档案保管单位出具一份鉴定表。工作期内按第(3)条办理。
若档案一直保留在同一个单位,档案保管单位仅需出具一份连续时间的鉴定表即可。
(5)特别提示:
中国人民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以下简称鉴定表)由拟录取考生的学习单位(学校/学院)、工作单位、档案保管单位、居住地街道办事处或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的党组织填写。若单位没有设立党组织,可由人事部门填写。
鉴定表可由单位或本人单独寄送,切勿将鉴定表放在人事档案中一起寄送。
鉴定时段须接续无中断,学习单位开具鉴定应覆盖在读学历全程。鉴定时间的合计时长至少应满两年(含两年)。
2、委培、定向的拟录取考生:
委培、定向(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拟录取考生不需要转人事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但必须由本单位党组织出具政治思想鉴定,并于7月8日之前寄达纸质版原件至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具体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国际楼503办公室,邮编:100872,收件人:陈老师,010-82509303。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学生以协议规定为准。
3、注意事项:
(1)调档函由学院招生工作负责老师按照研究生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寄出。如考生在7日之内尚未收到调档函,可与负责老师联系咨询。
(2)《鉴定表》学生本人填写部分可以打印,填写人签名处须本人亲笔签字。表中个人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学习和工作经历必须完整、时间无中断,如有不实、虚报、瞒报、漏报情况等情况,经查实,将认定为思政考核或新生入学资格复查不合格。
(3)鉴定单位党组织意见不得由学生本人填写,鉴定负责人须亲笔签名,并加盖所在单位党组织公章(只签名或只盖章无效),我单位有可能就鉴定内容进行电话核实。若单位没有设立党组织,可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并加盖公章。
(4)所有的人事档案及政治思想鉴定须应由相关单位用信封密封并加盖骑缝章,信封右上角注明考生姓名、考号后五位,及(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类别,由相关单位寄至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
(5)请在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后,根据现实表现填写附件中《中国人民大学拟录取研究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鉴定表》,内容需包含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
(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工作需要按批进行,有一定的工作周期。外国语学院党委将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材料和档案材料进行审查,考核合格的名单将报送校党委学工部及研究生院。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返回协议并缴纳相关培养费后,学校方能寄发录取通知书。请考生耐心等待。
(7)我单位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其他工作特殊性,有权提出补充内容和要求。
二、党、团组织关系迁转
(一)党组织关系迁转
1、培养方式为统招统分、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的考生,另需办理党组织关系签转手续。
其中,京内高校的考生(组织关系属于北京市委教工委管理的)不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在9月入学前后,由其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通过“北京市党建工作平台”(党员E先锋)进行组织关系的迁转,转入的支部名称如下:
(1)英语专业学生:中共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2023级硕士第一党支部
组织编码:011100228984
(2)非通用语种、MTI专业学生:中共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2023级硕士第二党支部
组织编码:011100228985
(3)博士生:中共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博士生党支部
组织编码:011100103223
2、非京内高校的考生(包括党员组织关系属于中央及京外高校单位管理)在收到录取通知书后,应由本人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的党委组织部门开具签转党组织关系的介绍信(纸质版)。非京内高校考生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均为:“中共北京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处”,党组织关系接收单位名称均为:“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党委”。如需具体支部信息,请参考京内高校考生支部信息。
考生可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单位确认本人组织关系隶属,确认是否需要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并准确填写介绍信抬头。
3、党组织关系介绍信由本人持有保管,不放入人事档案之中,开学后外国语学院党委会通知各班,以班级为单位由班长统一交至学院党委办公室。
4、本院应届毕业生考取本院硕士研究生的,联系学院办理党组织关系迁转手续。
5、入党志愿书等党员材料应密封在本人人事档案材料之中一并寄送至我院,请勿分开寄送。
6、入党积极分子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结业证书等材料,由本人保管,无需放在人事档案中。开学后将本人政治面貌等信息报所在党支部备案。
(二)团组织关系迁转
线上转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新生团员流动团支部,组织ID:3013768(北京共青云系统)
线下转接: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委员会
三、户籍迁转
1、培养方式为非定向的考生还需办理户口转迁手续,9月新生入学后向学校提交户口迁转证或户口卡。因特殊情况本人自愿不迁转户口的外地新生,应在开学后向学院提交申请(申请方式入学后另行通知)。新生入户指标2023年当年有效(含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生、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的学生)。2023年提出自愿不再迁转户口的新生,日后不可再办理其户籍迁入本校的手续。
具体详细要求请及时关注中国人民大学保卫处关于新生户籍迁转相关通知,实际要求请以公安机关当时政策及2023级新生户籍迁转相关通知为准。
2、户口迁至地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不能出现“海淀派出所”字样。
3、转迁证或户口卡由本人保管。9月新生入学后以班为单位由班长统一交给外国语学院党团学办公室,上交前务必按照新生户籍签转相关通知准备好材料(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特别提示:迁移证或户口卡超出有效期的也可迁转;人大本校同学需在本科所在学院领取户籍卡,开学后与班级一同上交。(今年情况好像有变化,待确认。)新生落户工作将在12月底完成,具体完成时间以公安机关工作安排为准。
四、学费缴纳与协议返还
学费以新生缴费通知为准。新生奖学金在入学之后发放。拟录取研究生中的定向学生须另签协议书。协议书、银行卡等由学院负责招生的老师另行发放。
新生如果需要修改后期接收缴学费通知、新生银行卡及录取通知书的地址,请与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负责老师联系。
五、各项工作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通讯地址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档案、户籍迁转工作
联系人:陈老师、郑老师
联系电话:010-82509303 010-62515136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国际楼503、502A
邮编:100872
2、研究生招生工作
硕士招生联系人:易老师
博士招生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010-6251175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中国人民大学明德国际楼507
邮编:1008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