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实施办法
日期: 2016-04-11
第一条 为做好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以下简称复试)工作,规范复试工作的各个环节,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复试工作自始至终贯彻科学选拔、公平公正、全面考察、客观评价、公开透明、严谨严密的原则,坚决抵制各种不正之风。
第三条 复试工作在外国语学院博士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的组织下进行。组长由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相关专业的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博士生导师。
第四条 按专业成立博士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成员为我院在职的博士生导师、教授或外聘的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每个复试小组由三名及以上成员组成(含指导教师),另安排一名记录员。
第五条 复试内容和形式:
1、复试内容:
(1)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
(2)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50分):主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结合考生具体情况,对考生的学术基础、知识结构、学术志向和科研情况等进行考察。考生应向复试小组汇报个人科研经历、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看法、科研工作设想及理由等内容。
2、复试形式:口试(外语或汉语)
第六条 差额复试比例在150%以上,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为50%。
第七条 复试成绩公布和拟录取名单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的通知为准。
第八条 复试时间:
1、复试名单见附件一;
2、复试报到时间:4月15日(周五)上午8:30---10:30;
复试报到地点:明德国际楼505会议室;
考生请在报到时提交报名材料,需要提交的报名材料清单请见附件二。
3、复试时间:4月15日(周五)下午,具体安排报到时通知。
第九条 复试资格审查:
1、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应届生持学生证(要求每学期均注册)】报到,以便审查考生身份、学位证书、报考类别等内容。
2、对考生身体状况的审查:参加复试的考生自行下载《体检通知单》,并于4月16日上午在我校校医院参加体检。
第十条 确定拟录取名单:
1、外语听力水平和口语水平测试30分以上,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成绩90分以上,即为复试合格,对于复试不合格者不拟录取。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或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或弄虚作假的,视为复审不合格。
3、对首次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学院须按研究生院要求及时告知体检结果,并通知考生按校医院要求积极治疗、参加复查。对体检复查仍不合格的考生,结合校医院诊断意见,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因身体疾病不能录取的,学院须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4、学院将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加权求和后确定拟录取名单,并上报学校审批。
5、参加复试未被列入拟录取名单的考生,即视为未被我校录取,我校不再发放不录取通知。
第十一条 本实施办法由外国语学院博士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外国语学院
2016年4月11日
附件一:
外国语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考生名单
序号 |
考号 |
姓名 |
初试总成绩 |
备注 |
1 |
92552 |
周兰 |
229 |
|
2 |
92553 |
张玉婷 |
221 |
|
3 |
92556 |
陶晓 |
255 |
|
4 |
92567 |
李璐 |
233.5 |
|
5 |
92568 |
李晶 |
235.5 |
|
6 |
92575 |
王月旻 |
241 |
|
7 |
92576 |
邹桂萍 |
227.5 |
|
8 |
92583 |
欧阳婉竹 |
230 |
|
9 |
92584 |
丁威 |
227.5 |
|
10 |
92595 |
徐效军 |
220 |
|
11 |
92596 |
曹莉 |
223.5 |
|
12 |
92599 |
葛颂 |
229 |
|
13 |
92604 |
于雪 |
221 |
|
14 |
92609 |
任雪丽 |
263.5 |
|
15 |
92611 |
曾艳 |
243.5 |
|
16 |
92615 |
何星莹 |
225 |
|
17 |
92616 |
李静 |
223.5 |
|
18 |
92618 |
姚颖 |
256.5 |
|
19 |
92630 |
胡姗 |
220 |
|
20 |
92631 |
符小丽 |
251.5 |
|
21 |
92632 |
陈之涵 |
233 |
|
22 |
92636 |
魏新 |
247 |
|
23 |
92638 |
游冰 |
246 |
|
24 |
92648 |
张国庆 |
252 |
|
25 |
92650 |
胡雅新 |
244.5 |
|
26 |
92651 |
傅琪 |
225.5 |
|
27 |
92657 |
卢晓晴 |
247 |
|
28 |
92659 |
刘犀灵 |
246.5 |
|
29 |
92665 |
王柏静 |
230 |
|
30 |
92666 |
覃振桃 |
194.5 |
对口支援院校计划 |
附件二:
外国语学院2016年博士研究生考生须提交的报名材料清单
一、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必须带照片,格式必须规范);
二、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生须提供学生证原件,要求每学期均有注册),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两名与报考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书(专家推荐书空白模板请于网上报名并网上交费后,从网报系统中下载,推荐书上必须有专家本人签字);
四、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应届生的成绩单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生的成绩单应加盖提供此件的单位公章或所在学校档案馆成绩专用章)、硕士学位论文1份(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字数不少于1000字);
五、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研究计划(考生自行用A4纸打印,宋体,小四号字,1.25倍行间距,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所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发展构想等);
六、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科研成果,并附成果清单;
七、报考在职定向的博士生考生须提交单位人事部门同意脱产学习一年的证明;
八、同等学力、EMBA报考者须提交国家外语六级水平考试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九、同等学力考生须提交在核心期刊上公开发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论文(3篇)原件、复印件。复印件包括:刊物封面、版权页、目录页及论文全文。
请考生提前准备好以上材料,报到时一次性提交。提交时必须装在大号信封内,在封面处注明考生姓名、考号、报考专业以及导师名称、并附材料清单详表。考生所提交的材料(除证件原件外)不再退还,如有需要请自行复印留存。